首页 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2016年) 第五章 航空情报原始资料的提供和收集 第三十九条 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2016年) 第三十九条 第五章 航空情报原始资料的提供和收集 第三十九条 全国民用航空情报中心和地区民用航空情报中心应当设立专门部门,负责航空情报原始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