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2016年) 第二章 执照申请与颁发 第十三条 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2016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执照申请与颁发 第十三条 理论考试合格者由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地区管理局颁发合格证。理论考试合格证有效期3年。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