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2016年) 第二章 执照申请与颁发 第八条 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2016年) 第八条 第二章 执照申请与颁发 第八条 情报员专业培训机构应当详细记录申请人培训情况,妥善保存人员培训的技术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