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2010年) 第四章 执照管理 第四十一条 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2010年) 第四十一条 第四章 执照管理 第四十一条 经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地区管理局批准,持照人注册条件要求可视情况降低,但应当对其提供航空情报服务的范围做出相应的限制。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