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2010年) 第二章 执照申请与颁发 第十二条 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2010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执照申请与颁发 第十二条 情报员执照理论考试可以通过笔试或者计算机辅助考试实现。 理论考试为百分制,成绩在80分(含)以上的申请人方可获得理论考试合格证。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