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2018年) 第四章 安全监督管理 第一节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2018年) 第一节 第四章 安全监督管理 第一节 中国民航航空安全方案 第四十条 民航局编制和实施中国民航航空安全方案,以使民用航空安全绩效达到可接受的水平。 第四十一条 中国民航航空安全方案包括4个组成部分共计11项要素: 第四十二条 民航局制定行业可接受的安全绩效水平,包括安全绩效指标及其目标值、预警值,用于衡量并监测行业安全水平。 第四十三条 中国民航航空安全方案应当与民用航空活动规模和复杂性相一致。民航局负责对其适用性、有效性进行定期评估。 第四章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