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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则(2004年) 第141.133条

第141.133条 境外驾驶员学校应当符合的条件

为中国航空运营人和其他航空机构进行驾驶员执照和等级训练的境外驾驶员学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所在国为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缔约国,该校具有其所在国民航当局颁发的航空运行合格证(AOC)或类似的批准书;

符合本规则A章、B章、C章、E章和F章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