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则(2004年) 第141.93条
第141.93条 权利
驾驶员学校临时合格证和驾驶员学校合格证持有人可以在其所持有的合格证和课程等级的范围之内,进行广告宣传和实施经批准的驾驶员训练课程。
如果其训练课程得到了批准并且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最低地面和飞行训练时间要求,则具有该课程考试权的驾驶员学校可以推荐该课程的结业学员在不参加民航地区管理局组织的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的情况下,申请获取相应的驾驶员执照、飞行教员执照或地面教员执照和等级。
驾驶员学校临时合格证和驾驶员学校合格证持有人可以在其所持有的合格证和课程等级的范围之内,进行广告宣传和实施经批准的驾驶员训练课程。
如果其训练课程得到了批准并且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最低地面和飞行训练时间要求,则具有该课程考试权的驾驶员学校可以推荐该课程的结业学员在不参加民航地区管理局组织的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的情况下,申请获取相应的驾驶员执照、飞行教员执照或地面教员执照和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