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2002年) 第61.195条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2002年) 第61.195条 第61.195条 航线运输驾驶员的权利和限制 航线运输驾驶员可以行使相应的私用和商用驾驶员执照以及仪表等级的权利; 航线运输驾驶员可以在从事公共航空运输的航空器上担任机长和副驾驶。 H章 飞行教员执照 第61.193条 目录 H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