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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2002年) 第61.37条

第61.37条 理论考试中禁止的行为

在理论考试中,申请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复制或有意取走理论考试试卷;

交给其他申请人或从其他申请人那里得到理论考试试卷的任一部分或其复制件;

在理论考试过程中,帮助他人或者接受他人的帮助;

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部分或者全部理论考试;

在考试过程中,使用未经局方批准的材料或者其他辅助物品;

故意引起、助长或者参与本条禁止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