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则(2022年) 第147.26条
第147.26条 培训考核和培训合格证书
维修培训机构应当建立每一对应所培训机型、发动机型号考核的题库,并符合每学时不少于1道题的题量要求。
维修培训机构应当通过随机抽题的方式对每名符合参加考核要求的学员进行考核,随机抽题应当涵盖所有培训模块,并且对应学时比例。
培训考核应当在培训质量管理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并有效防止作弊行为。
培训考核完成后,应当向考核通过的学员颁发由责任经理签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应当至少符合下列要求:
清晰标注维修培训机构名称和标志;
学员姓名和具体参加并考核通过的机型、发动机型号培训课程,如机型维修培训课程已经包含了发动机部分,则必须注明;
维修培训机构责任经理姓名、职务和颁发日期;
责任经理签名。
对于考核未通过或者发现考试作弊行为的学员不得颁发培训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