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则(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147.1条 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则(2022年) 第147.1条 第一章 总则 第147.1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证的颁发和管理,保障民用航空器的持续适航和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 第一章 目录 第147.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