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则(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145.2条 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则(2022年) 第145.2条 第一章 总则 第145.2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为取得民用航空器维修许可证的单位(以下简称维修单位)的合格审定及监督管理。 前款所称维修单位,包括独立的维修单位和航空器运营人的维修单位;独立的维修单位包括国内维修单位和国外维修单位。 第145.1条 目录 第145.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