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2020年) 第66.5条

第66.5条 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的权限

取得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后,可以维修放行除复杂航空器之外的其他航空器。

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上加注复杂航空器的机型签署后,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持有人方可维修放行对应型号的复杂航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