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2005年) 第六章 附则第66.43条生效和废止 附件: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2005年) 附件: 第六章 附则第66.43条生效和废止 附件: 航空器部件项目通用代码表 第六章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