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规定(2020年) 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一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个人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