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国内经营人首次申请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的,应当向民航地区管理局提交下列材料:
申请书;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拟从事危险品航空运输的经营范围和危险品的类别;
危险品航空运输手册;
危险品培训大纲;
符合本规定及《技术细则》培训要求的说明;
危险品应急响应方案;
符合性声明;
民航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书;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拟从事危险品航空运输的经营范围和危险品的类别;
危险品航空运输手册;
危险品培训大纲;
符合本规定及《技术细则》培训要求的说明;
危险品应急响应方案;
符合性声明;
民航局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