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 第三章 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七条 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七条 民航地区管理局作出的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说明经营人应按本规定和《技术细则》的要求,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实施运行; 批准运输的危险品类别; 许可的有效期; 必要的限制条件。 第十六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