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使用空域办法(2004年) 第四章 空域规范 第七节 航路和航线 第七十九条 民用航空使用空域办法(2004年) 第七十九条 第四章 空域规范 第七节 航路和航线 第七十九条 根据航路和航线的布局、空中交通服务对掌握飞行中航空器进展情况的需要,航路和航线上应当设置重要点,并使用代号予以识别。 重要点的设置和识别应当符合本办法附件五《重要点的设置和识别规范》的规定。 第七十八条 目录 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