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 第二章 申请与审批 第十一条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申请与审批 第十一条 对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申请企业应当及时加以整改。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对申请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确认,并将有关资料作为安全评价报告书的附件。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