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2007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单位,应当提高核安全意识,建立并有效实施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质量和可靠性,并接受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