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机场运营管理暂行办法(1993年) 第四章 机场管理机构的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 民用机场运营管理暂行办法(1993年) 第十五条 第四章 机场管理机构的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 机场管理机构按规定可以向航空公司和有关单位有偿出租仓库、值机柜台、各种旅客休息室、办公用房以及有关设施设备。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