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2012年) 第九章 空管工程建设管理 第六十七条 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2012年) 第六十七条 第九章 空管工程建设管理 第六十七条 本章的规定适用于项目法人为民航局空管局、地区空管局或者空管分局(站)的空管建设工程。 第九章 目录 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