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2017年) 第六章 通告 第五十四条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2017年) 第五十四条 第六章 通告 第五十四条 检验合格的进口机场设备,由民航局以通告的形式及时予以公布。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