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2016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机场设备样品未通过检测,制造商经过改进重新向检验机构提交机场设备样品检测时,检验机构应当对上次未通过检测的部分以及与其相关联的部分重新检测,必要时应当对重新提交的机场设备样品进行全面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