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26年) 第二章 新建建筑节能 第十二条 编制城市详细规划、镇详细规划,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的要求,确定建筑的布局、形状和朝向。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26年) 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章 新建建筑节能 第十二条 编制城市详细规划、镇详细规划,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的要求,确定建筑的布局、形状和朝向。 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