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高法院高检院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医保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2019年) 民政部 高法院 高检院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公安部

民政部 高法院 高检院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公安部

司法部 财政部 医保局 共青团 中央全国妇联

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

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

民发〔2019〕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财政厅(局)、医保局、团委、妇联、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团委、妇联、残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