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政部工作规则(2008年) 4. 讨论决定民政工作的重要事项:县以上行政区划的调整和更名;成立全国性民间组织;救灾款物的使用、分配方案;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方案;以部名义表彰命名的全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冠以“国家”级称号的各类等级和荣誉,以及民政系统荣誉称号、记功奖励、专项工作表彰和特定事件通报表彰的评定;以部名义召开的全国性会议的方案和领导讲话;以部名义批复或主办的各类重要活动;年度外事出访计划的审批;部机关司(局)级领导、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中国老龄协会副会长率团出访的审批;讨论决定年度会议计划,审批临时性重要会议;讨论决定部机关各项制度;讨论决定机关行政事务的重要问题;研究直属事业单位的重要事项;研究决定其他需要部长办公会议审议的事项。 第九章 请示报告四十六、对党中央、国务院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及有关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和涉及民政工作全局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应当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四十八、 民政部工作规则(2008年) 四十八、 4. 讨论决定民政工作的重要事项:县以上行政区划的调整和更名;成立全国性民间组织;救灾款物的使用、分配方案;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方案;以部名义表彰命名的全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冠以“国家”级称号的各类等级和荣誉,以及民政系统荣誉称号、记功奖励、专项工作表彰和特定事件通报表彰的评定;以部名义召开的全国性会议的方案和领导讲话;以部名义批复或主办的各类重要活动;年度外事出访计划的审批;部机关司(局)级领导、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中国老龄协会副会长率团出访的审批;讨论决定年度会议计划,审批临时性重要会议;讨论决定部机关各项制度;讨论决定机关行政事务的重要问题;研究直属事业单位的重要事项;研究决定其他需要部长办公会议审议的事项。 第九章 请示报告四十六、对党中央、国务院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及有关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和涉及民政工作全局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应当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四十八、 各司(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外出调研、考察结束后,1个月内要将调研、考察报告报分管副部长,同时送办公厅,如有必要可在部信息刊物和机关内部网站上刊发。 四十七、 目录 四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