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政部工作规则(2008年) 第八章 会议制度 三十八、 民政部工作规则(2008年) 三十八、 第八章 会议制度 三十八、 部务会议成员由部长、副部长、中央纪委驻民政部纪检组长、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办公厅主任、各司(局)长组成。驻部监察局局长列席部务会议。根据需要可以安排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部务会议由部长或部长委托的负责常务工作的副部长召集。部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三十七、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