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政部工作规则(2008年) 第四章 坚持依法行政 十七、 民政部工作规则(2008年) 十七、 第四章 坚持依法行政 十七、 民政部及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行政权力。 第四章 目录 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