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关于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2013年) 二、

二、 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

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发挥政府在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和经费保障方面的引导作用和兜底功能,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建设,扩大社会合作。(二)服务为本,均等覆盖。以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求为导向,优先发展与社区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服务项目,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覆盖全体社区居民,促进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统筹规划,资源整合。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建设布局,整合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职能和资源,统筹利用现有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和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实现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化的集约发展,最大限度方便社区居民办事、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四)标准先行,规范建设。完善平台建设和信息服务技术标准,加大社区公共服务信息系统、服务机构、服务队伍建设力度,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社区建设基础,实行分类指导、分级推动和分期规划,从办得到的事情做起逐步推进。

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十二五”期末,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全面推开;到2020年,除部分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外,全国大部分街道均应用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乡镇应用比例大幅度提高,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主要依托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统一办理,逐步实现社区公共服务事项的全人群覆盖、全口径集成和全区域通办,切实改善社区信息技术装备条件,提高社区管理运行效率,增强部门协同服务能力,提升居民群众使用率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