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2019年) 二、

二、 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各地要按照“分类定标、差异服务”的要求,在确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3倍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照料护理标准的制定和落实。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制定照料护理标准,照料护理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日常生活照料费用、养老机构护理费用的一定比例,分为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三档。要按照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及时支付到照料服务人个人账户,或承担照料服务职责的供养服务机构、社会组织账户。扎实做好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及时组织复核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和调整生活自理能力认定类别及照料护理标准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