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加强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2019年) 十、
十、 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民政部门要积极发挥康复辅助器具协会等相关行业组织作用,支持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活动,引导企业自我约束、诚信经营。要积极支持或委托行业组织开展企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信用评价、标准建设、监管效果评估等工作,形成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的良性互动。
各地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创新监管手段,确保这项工作“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执行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及时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告。
民政部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