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医保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2019年) 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医保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2019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引用法条 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2016)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