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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广电总局、体育总局、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关于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2026年) (六)

(六) 引导养老服务机构等积极参与。鼓励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积极融入“养联体”建设,采取开放机构设施资源、设立服务站点、提供专业指导等方式,为互助性养老服务提供活动平台、技术指导和服务保障。探索“物业+互助养老”,发挥物业企业常驻社区、贴近居民优势,对互助性养老服务给予便利,鼓励有条件的物业企业参与互助性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