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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部、应急部、体育总局、医保局关于健全完善村级综合服务功能的意见(2022年) (六)

(六) 生产服务。充分发挥各类服务站点网络优势,推动农业科技服务下沉到村,做好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动植物疫病防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鼓励支持农业科技人员到生产一线开展服务。创新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机制,开展小额贷款、“农业保险+信贷”探索等,加大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支持力度。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质量,提升投保农户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