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全国老龄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老龄协会关于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2025年) 六、
六、 加强组织实施
要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协同机制,促进民政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等沟通联络、信息共享、交流会商,及时研究解决老年人权益保障突出问题。各地民政部门、老龄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评估和统计调查,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先进典型给予表彰或者奖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发挥专业优势,加大工作力度,共同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各地要探索推动建立乡镇(街道)老龄工作统筹机制和专人负责机制,压紧压实老年人权益保护责任,切实把老年人权益维护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