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兵武器装备管理条例(2011年) 第六章 奖励与惩处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 民兵武器装备管理条例(2011年) (八) 第六章 奖励与惩处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 有违反本条例的其他行为的。 (七)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