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兵工作条例(1990年) 第三章 政治工作 第十五条 民兵工作条例(1990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政治工作 第十五条 民兵政治工作应当学习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经验,继承和发扬民兵工作的优良传统,保证民兵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三章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