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2020年) 第六条

第六条 下列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

涉外民事纠纷;

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

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纠纷;

其他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