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七条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七条 第七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