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1995年) 2.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1995年) 2. 2. 婚检医师应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的医学专业学历证明,并具有三年以上妇产科或泌尿外科临床经验,已取得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者; 1.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