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2022年) 第十六条 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2022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卫生健康部门应当组织医疗机构为残疾退役军人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支持、鼓励和引导医疗机构制定相关优待政策,落实优待措施。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