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残疾人教育条例(2011年) 第五章 普通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及成人教育 第三十一条 残疾人教育条例(2011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普通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及成人教育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广播、电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开设或者转播适合残疾人学习的专业、课程。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