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