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章 征收缴库 第十九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5年) 第十九条 第二章 征收缴库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减免或缓征保障金,不得自行改变保障金的征收对象、范围和标准。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