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25年) 第27.610条

第27.610条 闪电和静电防护

旋翼航空器必须具有防止闪电引起的灾难性后果的保护措施。

对于金属组件,可用下列措施之一表明符合本条(a)款的要求:

该组件合适地电搭接到机体上;

该组件设计成不致因闪击而危及旋翼航空器。

对于非金属组件,可用下列措施之一表明符合本条(a)款的要求:

该组件的设计使闪击的后果减至最小;

具有可接受的分流措施,将产生的电流分流而不致危及旋翼航空器。

防止闪电和静电的电搭接和保护措施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使静电荷的积聚减至最小;

使采用了正常预防措施的机组成员、旅客、服务和维修人员遭到电击的危险减至最小;

在正常和故障情况下,在具有接地的电气系统的旋翼航空器上,都要设有电回流通道;

使静电对主要电气和电子设备工作的影响减至可接受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