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25年) 第27.427条
第27.427条 非对称载荷
水平尾翼及其支撑结构必须设计成能承受由偏航和旋翼尾流影响与规定的飞行情况相组合所产生的非对称载荷。
为了满足本条(a)款的设计准则,在缺乏更合理资料的情况下,必须同时满足:
对称飞行情况下最大载荷的100%作用在对称面一侧的水平尾翼上,而另一侧不加载荷。
对称飞行情况下最大载荷的50%作用于对称面每一侧的水平尾翼上,但方向相反。
对于水平尾翼支撑在垂直尾翼上的尾翼布局,垂直尾翼及其支撑结构必须按分别考虑每一种规定的飞行情况下所产生的垂直尾翼载荷和水平尾翼载荷的组合进行设计。必须按在水平尾翼和垂直尾翼上获得最大设计载荷来选择这些飞行情况。在缺乏更合理资料情况下,水平尾翼的非对称载荷分布必须假定为本条所规定的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