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25年) 第27.1581条

第27.1581条 通用要求

应提供的资料

必须为每架旋翼航空器提供旋翼航空器飞行手册,该手册必须包含下列内容:

本规定第27.1583条至第27.1589条要求的资料;

由于设计、使用或者操纵特性而为安全运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经批准的资料

在本规定第27.1583条至第27.1589条所列适用于该旋翼航空器飞行手册的每一部分内容必须提供、证实和批准,并且必须单独编排,加以标识,将其同该手册中未经批准的部分清楚地分开。

[备用]

目录表

根据手册的复杂程度,如有必要,旋翼航空器飞行手册必须有目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