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25年) 第27.1337条
第27.1337条 动力装置仪表
仪表和仪表管路
动力装置仪表的每根管路必须满足本规定第27.961条和第27.993条的要求。
每根装有充压可燃液体的管路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ⅰ)在压力源处有限流孔或者其他安全装置,以防管路破损时逸出过多的液体;
(ⅱ)管路的安装和布置要使液体的溢出不会造成危险。
使用可燃液体的每个动力装置仪表,其安装和布置必须使液体的逸出不会造成危险。
燃油油量表
必须装有燃油油量表向飞行机组成员指示飞行中每个油箱内可用燃油油量。此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每个燃油油量表必须经过校准,使得在平飞过程中当油箱内剩余燃油量等于按照本规定第27.959条确定的不可用燃油量时,其读数为“零”;
当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油箱靠重力供油系统紧密连通并且是通气的,以及不可能分别由每个油箱供油时,则必须至少装一个燃油油量表;
每个用作燃油油量表的外露式目视油量计必须加以防护,以免损坏。
燃油流量指示系统
如果装有该系统,则每个测量部件必须具有在该部件发生故障而严重限制燃油流动时能供油的旁路装置。
滑油油量指示器必须有指示每个油箱内滑油油量的装置:
在地面上(包括向每个油箱加油时);
在飞行中,如果装有滑油传输系统或者备用滑油供油系统。
使用铁磁材料的旋翼传动系统的传动装置和减速器必须装有金属屑探测器,用来指示因损坏或者过度磨损而产生的铁磁颗粒的存在。每个金属屑探测器必须:
设计成能够向本规定第27.1305条(v)款要求的装置提供信号,并作为一种允许机组人员在飞行中检查每一探测器电路和信号功能的手段。
[备用]